根据《关于印发<丽江市文化名家工作室实施细则(试行)>等4个实施细则的通知》,通过申报、审核、评审等程序,2024年补充1个“丽江市支持非遗人才开发文化体验项目”,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1月7日—11月13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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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