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丽江简途巴士旅行社有限公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云旅复〔2016〕6号)无固定经营场所、无必要的营业设施、无签订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导游,已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和《旅行社条例》第六条规定的设立旅行社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和《旅游行政许可办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拟撤销丽江简途巴士旅行社有限公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因无法联系该社负责人,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该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的,行政相对人应于公告期满5日内,向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材料、提交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提交的,依法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及听证权利,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将依法撤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特此公告。
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6月9日